铁水村村民虽然都会打猎,但他们却也只是偶尔去山里碰碰运气。
就算是以打猎为生的孙猎户,也有出门打猎失手的时候。
但是今天霍修明一出去打猎就打回那么多山鸡野兔。
苏绮兰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。
如果东西拿到集市上卖掉,就可以还上朱二狗的十个铜钱。
而她也就不用担心被拿去抵债了。
霍修明一说要去集上卖猎物,苏绮兰立即就跑去打算帮着做准备。
但霍修明却说不急。
“我先给这些山鸡野兔包装一下。”
俗话说,货卖一张皮。
哪怕是同样的东西,包装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商品的卖相和价位。
这一点,也只有来自于现代空间的霍修明才懂得。
而且,在打完这些东西回来之前,他也已经准备好了做包装用的材料。
山里的树藤随意穿插在一起,就是个很好看的外包装。
将山一只野兔装在里面,再点缀一些大片的树叶,看起来就精致多了。
而且,在包装之前,霍修明会将兔毛上的血迹处理干净。
因为买主去集上买野兔到手,一般是有两个用途。
兔毛晾干处理之后,可以做成围巾或衣服,而兔肉则吃掉。
山鸡在包装之前,也要把毛清理干净并理顺光滑。
同样,山鸡的毛也可以用来点缀衣物和帽子。
不过,在东汤王朝,猎物的价格也是分三六九等的。
以皮毛为主的,价格会高一些,而以食肉为主,则比较低廉。
所以,霍修明才把手里的猎物弄的好看一些,以便能够卖上更好的价钱。
处理完之后,每一件猎物看起来就好看多了,而且也上了很大一个档次。
在苏绮兰的眼里,这些东西被霍修明一包装,简直就跟上交的贡品一样漂亮。
她看着地上放着的一个一个猎物,又偷瞄一眼霍修明,心里说不出的甜蜜和激动。
霍修明嘱咐苏绮兰在家,他便一个人去了乡里集市。
因为包装的漂亮,在一众售卖猎物的人当中,霍修明的猎物就相当出挑。
东西一摆到地上,很快就围上来一群人。
“小哥,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?”
“这个小篓子挺好看的。”
那些人看着霍修明面前的东西,都觉得很是新奇。
因为他们在集市上,从来都没见过这种带包装的东西。
在这里,大家有什么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,一般都扔在地上,或者装在柳条筐里。
一眼就能看到卖的是什么。
霍修明不紧不慢将一个包装盖子打开。
“这里面是野兔,这一个是山鸡。”
盖子一打开,那些人齐刷刷发出惊呼声。
“天呢,这里面居然是野兔!”
“这只野兔怎么就像活的一样,它的毛好光滑,如果做成坎肩一定很漂亮。”
“快看那只山鸡,毛又顺又亮......”
所有人都在夸赞霍修明手里的猎物卖相好,纷纷上前打听价格。
而霍修明也把手里的猎物做了区分讲解。
有买家看上皮毛的,则重点讲猎物皮毛的优点。
有买家想买着回去食肉的,则讲食肉的技巧,比如,搭配他采摘的一些野生植物调味料,可以轻松除膻。
比如,如何加工能让肉质更加鲜嫩等等。
相比之下,更加优质的猎物加上完美的服务,买家们都争先恐后掏钱。
在霍修明的一番推销下,手里的猎物很快售卖一空。
而他也得到了三十二个铜板的丰厚收入。
霍修明掂了掂手里的钱,便在集市上转了起来。
售卖高质量猎物虽然来钱快,但这也未必是长久之计,他需要寻找更多的商机。
乡里的集市很热闹,售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。
刚转了一会儿,霍修明就被一个首饰摊位所吸引。
世间女子都爱美。
尤其是在东汤,哪怕是贫穷的农妇,手里也会有一两件首饰。
而苏绮兰虽然生得倾国倾城之貌。
因为到了年龄没人敢娶,又在第一次送亲落选,她便一心只想攒些“丰厚”的嫁妆,以求能有人收留。
这也使得她根本不舍得买什么首饰。
如今,霍修明既然把她娶进门,别人有的,也要让苏绮兰有。
在首饰摊位上看了一会儿,霍修明最后选了一枚银制的珠钗。
拿在手里瞧了瞧,跟苏绮兰皙白的肤色很衬。
“大叔,这个珠钗怎么卖?”
“这个可要四个铜板呢!”
卖家大叔先打量霍修明,犹豫一瞬才喊出价格。
一个银制珠钗只需要四个铜板!
在霍修明看来,还真是实惠。
可在卖家大叔眼里,霍修明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,是料定他买不起的。
当霍修明数出四个铜板递过去时,对方却一脸的吃惊!
直到他走出去老远,那大叔还啧啧摇头。
“哎,一个大男人真败家呀,居然为了一个珠钗浪费四枚铜板!”
要知道,在东汤王朝,四枚铜板可是能买两升糙米或一升谷子。
在这个不是战乱就是灾荒的年头,除非是大户人家,不然谁会舍得有钱不买米买首饰?
霍修明听到老板的话却没理会。
但旁边的路人听到老板的话,看他的眼神可就不一样了。
纷纷放眼打量,而后撇嘴不屑,交头结耳议论起来
霍修明又去买了些谷子和精米,顺便又买了些常用调味品。
总共花去十五个铜板。
看看时间已近晌午,霍修明打算先回去。
从乡里到铁水村距离并不远,但大部分都是山间小路。
两边树木浓密,山鸟鸣叫花香袭人,行走其间让人心旷神怡。
霍修明一边心情大好地哼着小曲,脑子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做的事。
就在走到十分僻静路段时,前面突然窜出三个彪形大汉。
为首的是个光头,却留了满脸的大胡子。
身后两个人则一高一矮,脏辫一样的头发盘在脑顶,个个一脸横肉。
为首的手中执一根铁棍,其余两人手执大刀。
三人往路上一站,一般人看了都要两腿发战,或者惊慌喊叫,扔下手里的东西仓惶逃窜。
但霍修明却只是放缓脚步,眼看着对方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。
他知道,这是遇上劫道的了。
东汤王朝长年战乱,马匪猖獗,像这种林间小路遇上劫匪再正常不过。
很多人在去乡里集市时,都会选择三五成群。
还从来没有人敢独自行走。
被霍修明无视,对面三人心中也在犯嘀咕。
料想面前这小子,不是眼瞎就是脑子有毛病。
不然,为什么见了他们居然不跑?
眼看双方走了个正对面,光头突然将手里的铁棍往地上一戳。
“此路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!要是敢说出半个不字,哼哼,管杀不管埋!”
这经典的台词还真是一字不差!
霍修明面对三人,不但完全没有慌乱,竟还差点笑出声来。
这可是对光头三人莫大的侮辱!
“大哥,遇上个难啃的,先让小得给他点教训!让他好好认识认识马三爷!”
高个子男话落,抡起大刀就朝霍修明砍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