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修明说自己要做弩弓,让苏绮兰帮忙收集材料时。苏绮兰满眼写着震惊和好奇。
东汤百姓上山打猎,靠的都是木叉和棍棒。
也有专门的猎手,他们用的则是原始的弓箭。
最重要的是男人要有绝对的体力。
如果没有强健的身体和持久的体力,别说打猎了,一旦遇到豺狼虎豹,连命都要扔在山里。
东西收集了过来,她十分奇怪。
“相公,什么叫弩弓?”
霍修明没有解释,而是指了指地上的东西。
“我现在就做一个给你看!”
“嗯!”
苏绮兰很激动,心里对霍修明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我相公怎么这么厉害!
由于材料限制,霍修明就搜索了一个简易的弩弓做法。
先将树条在炭火上烤软,三条拧成一条,再掰成一个半圆弧的形状。
将剥回来的柔韧度很高的树皮在石头上捶打,搓成粗细适中的绳子,绑在半圆弧的树条上。
一个简易原始弓箭做成。
“相公,这是弓箭,我见哥哥用过。”
“对,这是弓箭!”霍修明说道:“弩弓是在这个基础上做出来的。”
话落,霍修明将一个挖通竹节的竹筒,扔进刚刚烧开了水的锅里。
其余几个等长的竹筒也扔进锅里。
苏绮兰虽然不知道相公在做什么,却兴冲冲地在旁边帮忙。
一会往灶坑里添柴,一会又往里吹几口气,把火烧的旺一点。
煮了大概一柱香的时间,捞出来放凉。
把两端用砍刀削出缺口,一头固定在弓上,一头卡在弦上。
接下来,就是制做驽箭了。
竹筒切开,一端削尖,另一端削出V形。
很快,一捆驽箭制做完毕。
“好了,弩弓做完了,咱们来试一下!”
随着霍修明话落,苏绮兰两只眼睛都在闪闪发光,满是崇拜地看着他,目光好半晌都没移开。
娇妻在侧,霍修明自信满满,拉弓,瞄准,射出。
一气呵成!
嗖!
砰!
一箭稳稳射在晾晒的一只山芋上。
“相公真厉害!”
苏绮兰拍着手,脸上掩不住的兴奋,两只眼睛笑成了一条缝。
“你在家呆着,我去山上打猎,很快就回来。”
昨天和今早去江边树林的时候,霍修明就锁定了几处山鸡和兔子的踪迹。
铁水村江边的树林虽然足够原始,但对于他来说却如履平地。
在现代空间的霍修明,因为部队工作的需要,他经常穿荒山越丛林。
山禽野兽的习性也了解一些,加上遇到不同环境,再临时搜索应对措施。
沿着昨天做好的标记,霍修明很快就看到了几只正在树丛里觅食的山鸡。
选好位置,握好弩弓,脑中冥想,如何能一箭射中面前的山鸡。
这一次,霍修明惊奇地发现,脑子里不但闪动着捕山鸡的图例和文字,再看向面前的山鸡时,面前竟然出现了射线和瞄准线。
就连角度的调整时都有清晰的标注。
这样捕猎,就好像绝地求生瞄准设置一样,十分的轻松。
按照那些提示,霍修明盯准了一只正在啄食腐木里虫子的山鸡。
嗖!
锋利的箭自弩弓的竹筒里射出,不偏不正,直接穿透山鸡的肚子。
就听“嘎”地一声,山鸡扑腾两下翅膀,直接倒地。
走上前拎起来。
足有二斤多!
对于这样的原始林来说,这山鸡的份量算得上是重的了。
剥两条树皮将山鸡脚捆起来,往腰上一捆,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。
林中小山梁的向阳坡,按曾经的经验,以及脑中闪动着的地理分析,霍修明便通过地表植被和土层来辨别兔子的栖身处。
自古以来就有狡兔三窟一说,但对于有着足够野外经验的人来说,再狡猾的兔子也逃不过他们的追击。
更何况,霍修明还有精准分析资料信息随时提示。
兔子的觅食时间是早上六到八点,而八点到下午四点正是他们睡觉的时间。
此时正是东汤时间巳时,也就是九点左右。
如果现在找到野兔的洞穴,甚至可以一捉就是兔三代!
不多时,霍修明就发现了几处野兔的洞穴......
一个时辰后,霍修明背上背着弩弓回到村里。
在他的腰上绑着着几只野兔子,左手拎着几只山鸡,右胳膊下夹着一捆带叶的树枝。
一进村口,就被正准备去山里挖野菜的村民看到了。
隔着老远,几个村民就议论了起来。
“快看,那不是霍大懒吗?他手里的拎的是什么?”
“那不是山鸡吗!还有兔子!”
霍大懒居然打到了山鸡和兔子!
这让几个村民大为吃惊,忙快步迎了过去。
“霍大,霍修明......你打猎去了?”
看着霍修明手上还滴着血的兔子和山鸡,那村民顿觉自己问的是废话。
“霍修明,你怎么打了这么多东西?你是怎么弄到的?”
“嘿,这只山鸡可真肥啊,我可从来没见过山里有这么肥的山鸡!”
几个村民不但被霍修明手里那么多猎物惊呆,更是看着直眼馋。
甚至有的村民几个月不见荤,看着血淋淋的野物都直流口水。
他们满眼的羡慕,对霍修明的称呼也从霍大懒改成直接喊名字。
将霍修明围起来,都在打探这些野物是怎么打到的。
霍修明也不隐瞒,直接将背上的弩弓拿下来。
“我是用弩弓打的山鸡和兔子!”
“弩弓?这不是弓箭吗?”
“不对,你看霍修明这弓箭可跟孙猎户手里的不一样。”
几个人仔细端详着霍修明手里的弩弓,满眼的新奇和惊诧。
“对,这个跟弓箭不一样。”霍修明说道:“这叫简易弩弓。”
“霍修明,你这些山鸡和兔子,就是用这玩意打来的?”
“当然。”
“这玩意是从哪弄的?”
“我自己做的。”
霍修明的话,再次惊呆众人。
“霍修明,你你,你这也太厉害了吧,居然还会做弩弓,居然还用弩弓打了这么多猎物!”
“平时看着你......没想到你这脑袋还挺聪明!”
村民们伸着拇指夸赞,眼中写满了佩服之色。
这可跟从前他们见了原主大不相同。
霍修明脑子里的原主记忆,面前这些村民可从没跟他主动说过话。
不但如此,原主懒到躺在床上身上长草都不会动一下。
实在饿的头昏眼花,偶尔跑出去,也是走路像个冤魂。
眼中无神,脚下无力,活脱脱一个行尸走肉。
可如今的霍修明走起路来不但昂首挺胸,眼中也闪着光芒,浑身都充满了精气神。
此刻,直到霍修明走出去老远,身后几个村民还在不停议论。
往家走的路上,霍修明就在脑子里盘算起接下来的要做的事。
先把家里的茅草屋改造一下,不能让老婆跟着他住那个四下透风的茅屋。
正琢磨着这些事,人已经进了家门。
霍修明想给苏绮兰一个惊喜,穿过栅栏后蹑手蹑脚朝茅草屋走去。
到了门口,先将身上的野物全部卸下来,将弩弓挂在墙上。
随手拎了只最肥的山鸡,轻轻掀开草帘子,探头探脑地朝屋里看。
茅屋里很安静。
霍修明目光朝屋里打量,并没看到苏绮兰。
但却有一个陌生的女人背对着门口坐在木墩上。
宗色麻布连裙罩着一条宽松灰色麻布裤子,裙裤上叠着补丁,看起来生活也是很贫苦的样子。
家里来了个陌生人,霍修明猜测,要么就是村里对霍家熟悉的人。
要么,就是对苏绮兰熟悉的人。
正要上前打招呼,却见那女人突然抽泣起来,肩膀一颤一颤的,两只手臂轻微动着,也不知道在干什么。
霍修明前后看看,却也没找到苏绮兰。
便撩开草帘,打算先上前打个招呼。
谁知走到距离陌生女人不足一米远时,她突然起身转过身来。
霍修明顿时眼前一片白光!
女人的衣襟竟是敞开的。